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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提升清洁能源比重。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将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不得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设施。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气运输车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依照职责对建设工程扬尘、道路扬尘、料堆场扬尘等实施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开展技术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给予扶持,加强民用散煤使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将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